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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予以公示,公示时间从2024年11月18日至11月25日。公示期间★★★,如有不同意见★★★,请以电话、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我办反映。
8个县(市、区)开展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情况省级督导评估的通知》(闽政教督办〔2024〕47号)的要求,在县级自评、市级复核的基础上,我办拟于2024年